
近日,据媒体报道,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一事被告,上海迪士尼最新回应:与亚洲其他主题乐园一致。而央视财经频道记者联系律师时得到答案,这种行为是违法违规的。
一位法学学生将迪士尼告上法庭
今年1月30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去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但在入口处,她被园方工作人员强制翻包检查,并阻拦其将在园外购买零食带入园区。针对此事,小王于今年3月5日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
近日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给出答复。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己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域享用。
针对该回复,律师表示,这一规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其他一些强制法律性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一些条款。
对此,光明网也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中做出评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隐私权有所保护,这种保护,超越于任何商业合同的执行之上。游乐园如果认为自己作为市场主体,有提出“禁带食物”的自由,那么就要基于同样的市场身份,老老实实遵守消费者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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