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年限家电”应及时淘汰 明年起强制执行
明年起,电视机、空调等五大类家电产品的正规回收、拆解,将变成强制执行。曾亮超摄
明年1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和工信部日前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第一批目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微型计算机五种产品进入首批《目录》产品。
“超过年限家电”应及时淘汰
据了解,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五类产品是家庭中体积较大的电器,回收处理成本高、难度大,综合考虑资源性、环境性、技术经济性等因素,启动初期需要政策扶持,因此作为首批《目录》产品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管理范围。
这意味着,明年起,电视机、空调等五大类家电产品的正规回收、拆解,将变成强制执行,回收处理企业不仅能获得充足的原料保证,还能得到国家补贴。据悉,该条例明确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对处理企业的技术、设备、人员、资源循环利用及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并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而根据《条例》,国家应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使用多年的旧家电要果断淘汰
目前,国内正处于废旧家电报废高峰期,许多居民家中都有使用多年的旧家电,这些旧家电卖不出价钱,但勉强还能使用,因而成为一种“鸡肋”。权威人士认为,家电有严格的使用年限,其中彩电在8年至10年,电冰箱在13年至16年,电脑在6年左右。超过这个时间,家电的电路元器件就会逐渐老化,不仅影响使用功能,更带来安全隐患。对此,专家建议,使用多年的旧电器,要果断淘汰。
家电以旧换新不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止环境污染,而且推动了家电产品的升级换代。据某家电卖场负责人介绍,消费者购买新的电器总体向技术含量更高、功能更多、质量更好、品牌更优的方向发展,更加注重选择性能好、耗能低、污染少的产品。
企业实施《条例》应从内部挖潜
另外,国内部分家电厂商表示,已经建立了电器拆解中心,表明行业龙头企业已进入循环再利用产业链。业内人士认为,《管理条例》及首批《目录》的实施势必推动行业竞争的变化。在政策的扶持下,废旧家电实现规模回收的企业将会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两方面得到“双丰收”。一方面,对于TCL、海尔、长虹等已经建立了电器拆解中心的企业来说,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或许会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上述企业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处理也能帮助企业完善产品设计过程,提高产品的可回收设计能力,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
在看好行业政策利好的同时,行业人士也特别提醒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过程中,谨防家电企业将此成本费用全部向消费者转嫁。专业人士认为,企业应尽量减少消费者承担的比重,而应从企业的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进行内部挖潜,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