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日,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处理涉嫌销售不合格充电宝问题的通告。此前,有专题报道揭露该区电子市场内三家商户存在销售未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充电宝的行为,引发关注。
针对上述情况,相关部门于12月1日上午启动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内的电子市场、数码商城、手机专卖店及维修点等场所展开全面排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在两处电子市场查获无认证标识充电宝共计43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所有涉案产品已被依法扣押,涉事商户已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所谓“3C”认证,是国家为保障消费者安全而设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简称,相关产品必须通过认证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自2023年起,国家已明确将锂离子电池、电池组以及移动电源纳入该认证管理范畴,并规定自2024年8月起,凡未经认证的相关产品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此次查处行动也再次凸显了对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的持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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