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能效标识于2007年3月1日实施
2007年3月1日开始,我国强制实施《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志实施规则》。《规则》中规定,凡在我国生产、销售、进口的洗衣机都必须加贴能效标志。额定洗涤容量为1~13公斤的波轮式和滚筒式家用电动洗衣机,未粘贴能效标志的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规则》实施后,消费者对市场上销售的洗衣机能效标准可以一目了然,基本内容包括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能源效率等级、耗电量、耗水量、洗净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等7个方面。
考核能效等级的指标:指标有3个,指耗电量、耗水量和洗净比。这三个指标是相互关联的,其中的某一个指标值提高,就可能影响其他的指标值下降,最终在能效标识上标明的能效等级值取这三个指标中的最低水平。
划分洗衣机能效等级的依据是国家标准《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2021.4-2004)。根据该标准,洗衣机被划分为1-5,共5个等级。每个等级指示的含义不同:1级表示产品能效状况处于国际领先水平;2级表示节能;3级表示处于国内平均水平;4级表示能效水平偏差;5级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5级的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进口、销售。
冰箱能效标识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009年5月1日起,修订的GB12021.2-2008《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正式实施。据了解,新施行的冰箱能效等级仍分五级,但较旧标准能效指标大幅提升,像家用两门冰箱原标准中能效3级产品属排在第3位的节能产品,在新标准中已降为节能入门级产品―5级能效产品。
据省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对厂家而言,新施行的冰箱能效标准与刚刚退出的2003版老标准相比不同之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主要考虑不同气候类型产品在系统匹配中存在的差异,增加了气候类型的修正系数CC,鼓励企业开发适合不同气候地区的产品;二是增加了基准耗电量定义和计算方程,目的是保持比较的基准不变,消费者能直观了解所买产品的能效等级,不会随着标准版本的变化而改变比较基准;三是对15L及以上容积且具有冰温区功能的变温间室、容积小于或等于100L、容积大于400L并带有穿透自动制冰功能等三类电冰箱的耗电量方程进行了修订。
对消费者来说,新能效标准也具备重要的选购指南作用。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布的资料显示,5月1日起施行的冰箱新能效等级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能效指标大幅度提高,并根据不同类型冰箱产品的特点,将能效分别做了限定,其中包括5类冰箱:普通的具有冷冻冷藏的两门冰箱(即冷冻冷藏箱)、冷冻箱(通常说的“冷柜”)、冷藏箱(通常所说的只有冷藏功能的“小冰箱”)、多温区冰箱、具有穿透式制冰功能的大冰箱。像冷藏冷冻箱能效1级提高了27%,能效限定值提高了20%,与老标准相比,能效限定值提高了2个等级,也就是说新标准能效5级相当于老标准能效3级水平;冷藏箱、冷冻箱能效限定值提高了1个等级,即新标准的能效5级相当于老标准能效4级水平,而新标准中冷藏冷冻箱能效1级指标已接近欧盟A++水平。
电磁炉能效标识于2009年3月1日实施
从09年3月1日起,《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国家标准将强制执行,要求生产企业在电磁灶表面加贴能效标识,不加贴能效标识的电磁炉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据记者了解,该标准共设一到五级,其中一级最节能,三级能耗为中等,五级则最为耗电。五级即为限定的电磁炉的市场准入门槛,低于第五级能效限定值的产品就必须淘汰,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因此消费者在选购电磁炉时,一定要认准能效标识和上面标注的等级。
电饭煲能效标识于2010年3月1日实施
国家发改委、质监局和认监委联合颁布了《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第五批)》公告及相关实施规则,其中明确表示,自2010年3月1日起,在我国内地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自动电饭锅必须加贴能效标识。即将实施的电饭锅能效标准为强制性能效标准,能效等级分为5级,其中1级最高,低于5级能效的电饭锅将不允许上市,面临淘汰的命运。
电风扇能效标识于2010年3月1日实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五批)》和《交流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从2010年3月1日开始,我国生产和进口的电风扇将开始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按照风量与耗电的比率,交流电风扇能效分为3级,其中3级为市场准入门槛,1级为高能效产品,达不到3级能效的产品将禁止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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